|
|
重庆:可以去区级公安机关办签证
|
|
2008-02-15 |
|
|
|
记者从公安部网站上了解到:从2008年2月1日起,重庆市公安局向具备条件的区级公安机关委托和下放审批签发出国(境)证件的权限。
重庆市公安局将委托渝中区、江北区、南岸区、沙坪坝区、九龙坡区、大渡口区、北碚区、高新区、渝北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审批签发普通护照、出入境通行证;并向北碚区、巴南区、长寿区、合川区、永川区、江津区、南川区公安(分)局下放居民赴港澳地区探亲、个人旅游(南川区除外)、团队旅游、逗留及其它类申请的审批权和居民赴台湾地区探亲、居留、定居、应邀赴台、商务及其他类签注申请的审批权,以及再次赴港澳台贴纸签注的制作权。
截止目...
|
|
|
| |
|
|
|